139平房产158万过户他人,前房主称“不知情”。
公证书因违反程序被撤销,代理人签收158万房款,前房主分文未收。
2010年,刘先生买下了长沙星城书香苑小区一套139平米的房产,谁知时隔8年之后,在刘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,这套房产以158万元的价格转卖他人并办理过户手续。在刘先生没有出面的情况下,转卖、过户手续是怎样水到渠成的?刘先生报案后发现,这一切都得从一张被公证的委托书说起。
报警求助后,刘先生得知,自己名下这套房产之所以能办理过户手续,原因是代理人出示了一份有刘先生签名按手印的委托书,这份委托书还在辽宁本溪进行了委托公证。
刘先生表示,他没有委托代理人来卖房,也没有前往辽宁本溪办理公证手续,在警方介入之后,辽宁省本溪市正大公证处在2018年以“办理过程违反程序规定、缺乏必要手续、且无法补办”为由,撤消了这份公证书。
2018年公证书虽然被撤销,但房产却已过户到别人名下,卖房子的钱自己却分文未收,刘先生认为,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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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将房产抵押给私人筹款
房产证原件交由对方保管
房产确已办理过户手续
新房主去年要求腾房
办理房产过户手续,如果房主不出面,代理人手里除了委托公证书,还应持有房产证原件。如果刘先生对整个事件不知情,对方又是如何拿到房产证原件的呢?
刘先生表示,由于手头资金紧缺,2017年他曾将房产向私人抵押,房产证原件也交由对方保管,在辽宁本溪拿到公证书后,2018年,对方凭房产证原件以及公证书,将房子办理了过户手续。
17日上午,记者陪同刘先生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查询,确认刘先生名下这套139平米的房产确实已过户到他人名下。
在现场记者注意到,刘先生的这套房虽然在2018年就已过户到他人名下,但房子却一直在由刘先生使用,支付160万元买下这套房产的,究竟是善意第三人还是另有隐情?由于《房屋买卖合同》为复印件,电话号码已无法看清,记者决定前往办理这项业务的新环境门店了解情况。
中介门店表示,2018年办理这项业务的工作人员已无法联系。但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,即便代理人出示了委托公证书,出于谨慎考虑,也应联系房主本人进行求证。
目前,刘先生已向法院起诉维权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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